第49章
温妮捧腹大笑,好一会才说:“这是我以前在魔法部的同僚做的,好玩不?那时候我在魔法部工作,审查速度特别快,于是经常没事,这里摸摸那里摸摸。有时候任务来了,我也很容易没注意到。于是他们就做了这个。”
“但我觉得没注意到也没什么,反正我能比他们更快完成任务。要我说,偷懒才是赚钱,干活得到工资那是我应得的。”
“对了!”
温妮又踮起脚尖,这里摸摸那里摸摸,很快摸出两颗巴掌大的石头。只是,这石头怎么看怎么像两瓣屁股。
“我用它来架魔杖,像这样!”
两颗“屁股”放在两边,它们中间凹陷的那条缝对成一条直线,魔杖就这样,头尾安置在两条缝里,稳稳当当。
普拉瑞斯就这样看着这位前第一魔咒审查官从她的“百宝箱”里掏出一个比一个抽象的东西。
普拉瑞斯有点怀疑,卢修斯·马尔福不喜欢温妮,有没有可能不是因为她的堕落,而是这个人本来就很抽象。
就算温妮还在魔法部工作,就算她还是第一魔咒审查官,卢修斯·马尔福也不见得能接受这个离经叛道的女巫出现在他面前。
温妮储备的小垃圾太多了,她又很想一个个展示给普拉瑞斯看。等到她们在沙发上坐下来,已经是中午了。
第41章 甘愿的沉沦
“我们出去吃午饭,然后就去利伯缇百货。”
温妮想把她所有有趣的东西都展示给普拉瑞斯看,结果就是把家里弄的乱糟糟。
她得意地朝普拉瑞斯挑眉:“看,这个时候整理魔法就能发挥大用处了!物归原位!”
普拉瑞斯抬着头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空中转圈,然后整整齐齐地落回原位。
这就是温妮·布朗,拉文克劳的优秀毕业生,前实验咒语委员会的审查员。以及,邓布利多派来的监视者。
这是普拉瑞斯自愿走进去的温柔陷阱,也是邓布利多的一计阳谋。
普拉瑞斯对魔咒感兴趣,但你能想象一位不凡的女巫在酒吧里主动对一个一年级的霍格沃茨学生分享自己的魔咒创作思路吗?她自认自己在表面上没有什么突出的特征,比如额头上有个闪电形状的疤。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温妮就是在破釜酒吧选中了她。
普利姆·珀内尔女士对此是不知情的,但普拉瑞斯选择在美容店打工,对于温妮来说,实在算一个幸运的巧合。温妮不需要每天找理由,去破釜酒吧或者其他地方偶遇一个小女孩,只需要赖在好朋友普丽女士店里就行了。
反正,普丽不会拒绝她。换句话说,普丽对所有女人心软。
在和大马尔福的偶遇中,普拉瑞斯排除了她和斯莱特林一派的关系。在放假第一天的谈话中,普拉瑞斯确认了她是邓布利多的人。
其实她早有预料,只是缺一个实锤而已。
这太简单了,知道董事会这件事的,一是大马尔福,二是墙头草董事们,三是邓布利多。
但普丽女士说的对,和女人生活在一起是幸福的。普拉瑞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从来没有感受过亲情,但美容店却隐隐带给她温馨的感觉。
家是怎么样的?
修道院组织孩子们做手工,有个孩子不太聪明,怎么也做不好。她的爸爸妈妈没有着急哪怕一点,就这样陪她拆了又做,做了又拆。直到活动结束前的最后一刻,她们成功了。
这件事发生在普拉瑞斯七岁的时候。三年后,普拉瑞斯十岁的时候,准备上高中的这个女孩还记得这个等待她们完成的“小小修女”(其实并不是)。她告诉普拉瑞斯,她一直留着那个小手工,中间被保姆弄丢过,她们一起在垃圾桶里翻了出来。
爱是哪怕你笨拙,也依旧陪伴在你身边。
普丽女士包容着斗嘴吹水的朋友和伙计,允许她的朋友上蹿下跳给她添乱,允许她的伙计在药剂间摸鱼写作业,给她们做下午茶,甚至赞助她们俩去伦敦逛街。
比起老板和伙计的关系,她更像在对待自己的学徒,甚至自己的孩子。
普拉瑞斯贪恋这种温暖,哪怕她知道温妮的到来是因为邓布利多。
比起普拉瑞斯,邓布利多在波特身上投注的关注更多。波特身边也有一个监视他的人吧,不会是他的麻瓜姨妈姨夫,估计是邻居什么的。
她也算是拥有一点救世主同款待遇了,只是比起波特的一无所知,她更像甘愿的沉沦。她并非不能拒绝温妮,只是主动溺毙在普丽夫人温柔的爱里。
温妮把她带到衣柜前,自己靠在衣柜门上,嘴里流里流气地叼着一根手指饼干。
“小普莱,你该换身麻瓜会穿的衣服,我们不能穿着巫师袍上街。”
说完,她拉开了衣柜,露出里面琳琅满目的衣服。
“温妮小姐,当自由撰稿人这么赚钱吗?”
她早想问这个问题了,温妮·布朗的生活奢侈程度和她的工作不成正比,她必然拥有其他的收入,否则无法支持她的潇洒。
温妮愣了一下,然后哈哈笑起来:“当巫师的自由撰稿人也就一般赚钱吧,但当麻瓜的小说家很赚钱。麻瓜的身体和社会限制太大了,把他们的心灵囚禁在一亩三分地里。成年麻瓜于是就失去了他们年幼时丰富的想象力。”
“但是我们巫师不一样,看见过不一样的世界,哪怕是将自己的生活简单改编一下,也会让他们觉得天马行空。”
普拉瑞斯惊讶地说:“我以为,保密法——”
温妮毫不在意地说:“只要不把真实的东西写进去就行了,那魔法部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霍格沃茨在苏格兰高地,你可以说它在北爱尔兰的莫恩山脉里。”
她拍了拍普拉瑞斯的肩膀:“好了,选择你喜欢的衣服吧!”
普拉瑞斯想也不想就抓了件黑色的衬衫长裙,却被温妮按住了手:“噢!我们现在可是出来逛街的!我以为你要去教堂做礼拜!”
普拉瑞斯看着温妮在衣柜里翻来翻去,忍不住说:“温妮小姐,穿什么很重要吗?我们只是去逛个街,不是去T台走秀。”
“当然。”,温妮的声音从衣柜里传来,“你以为学生时代会有多少个夏天呢?只有七个。”
温妮抱着衣服,苦涩地笑着说:“我小时候总觉得那些夏天如此的漫长,甚至有时候会觉得找不到乐子,无聊极了。但从某一个夏天开过后,学校里的氛围变的不一样,所有人内心都好像潜藏着一把火,要把所有平静的幸福烧的粉碎。”
“那时候,我知道,未来很难有那么平静美好的夏天了。无论如何,小普莱,不要潦草地度过你的青春,把每一个可能让你感觉到幸福的活动都当成未来所能拥有的最后一次,尽情体验它。”
“当你多年后回头,才不会后悔,惊觉自己的青春在某一个看似燥热无趣的夏天里结束了。”
普拉瑞斯接过温妮手里的衣服,轻声说:“我以为您会给我找些颜色热烈的衣服。”
“那你肯定打死不穿啊!小普莱,我看起来很傻吗?”,温妮理所当然地说。
温妮·布朗这位小姐相当特别,有时候幼稚的令人发笑,有时候正经地像个政客——好吧,过去的她的确是是个魔法部职员,有时候不经意透露出她沉重的过往。
温妮给她的衣服对于普拉瑞斯属于相对保守但有设计感的,上身是v领半长灯笼袖白衬衫,搭配下身七分灰棕色格子裤,偏向中性的穿搭。
温妮比她高,对于温妮来说半长的袖子和七分的裤子,对于普拉瑞斯来说刚刚好。
“我早知道像你这类人,会适合这种衣服”,温妮靠在门边,双手抱胸。
普拉瑞斯好奇地问:“我是怎么样的人?”
“用脑子过日子的人。”,温妮说。
普拉瑞斯把帽子戴在头上,笑着说:“我喜欢这样的说法。”
温妮带她去的是利伯缇百货:“比起哈罗德,我更喜欢去利伯缇,哈罗德的店面太小了,有点拥挤,逛起来还容易找不到路。”
利伯缇在摄政街,卖一些珠宝、首饰、香水、女装和布料之类的东西。
这里的首饰有些比邓布利多还大,有一位店主和普拉瑞斯介绍说:“孩子,这条项链有两百岁了。”
他的语气就好像这条项链是个人一样。
温妮在逛街时一点也不懒了,一层刷过一层,好像一直不会累一样。她买的东西不多,但都很有特色。
“麻瓜虽然没有什么想象力,但他们的设计很漂亮。”,温妮说。
等到走出这里,温妮从袋子里掏出一大盒巧克力:“喏,小孩子该吃点甜的。”
这是一楼卖的伴手礼,温妮在那里停留了很久,普拉瑞斯以为她馋了。
“我只是来陪你逛街的......”,普拉瑞斯说。
温妮笑的很灿烂:“封口费,回去不要告诉普丽我又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你想吃意大利菜吗?”